刘刚
武汉大学法律硕士,历任东方希望集团(上海)高级法务经理;东方希望集团新疆有色金属法务部长、副总经理;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。
- 职务: 合伙人律师
- 咨询电话: 027-87326815
- 工作语言: 中文
- 业务领域: 刑事辩护、法人治理及商业诉讼
- 执业理想: 专业、规则
武汉大学法律硕士,历任东方希望集团(上海)高级法务经理;东方希望集团新疆有色金属法务部长、副总经理;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。
▋个人简历:
武汉大学法律硕士,历任东方希望集团(上海)高级法务经理;东方希望集团新疆有色金属法务部长、副总经理;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。
▋专业领域:
刑事辩护、法人治理及商业诉讼
▋典型案例:
仙桃市许×(累犯)运输毒品7.49千克,检察量刑建议死刑!一审无期;
沙洋县杨×贩卖毒品78克、非持18克,检察量刑建议17年,一审有期8年;
武汉市徐×军运输毒品17.69千克,一审死刑!二审介入改判无期;
随州市蔡××运输毒品36.52千克,一审死刑!二审介入改判死缓;
仙桃市左× 运输毒品13.37千克,一审死缓,二审介入维持死缓(省检抗诉死刑);
恩施州 商人袁×行贿案,不予起诉;
咸宁市 华××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案,不予起诉;
东新区 代理原告刘×诉查××股权纠纷案经一审、二审,诉求均获支持;
江汉区 代理原告晒××热处理有限公司诉振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经一审、二审、高院再审!诉求均获支持;